据了解,在山西此轮国企改革中,晋煤集团于2018年2月在企业内部下发了《晋煤集团关于印发契约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》,选取晋开化工公司、天庆煤化工公司、晋丰煤化工公司、天源化工公司4家煤化工企业以及赵庄二号井1家煤矿企业作为契约化管理试点企业。同时,晋煤集团下属一家煤矿资源整合主体公司——天安公司也按照本办法在下属部分矿井试点推行契约化管理。
按照上述政策,晋煤集团与下属5家试点企业党政负责人签订契约化经营责任书,对契约化试点企业下放生产经营决策权、财务管理权、投资决策权、内部机构设置权、人员调整配置权、考核分配权、企业改革权等10项权力。
晋煤集团方面表示,契约化经营指标按照“跳起来才能摘到”的标准协商确定,指标完成情况与经营者“帽子票子面子”全面挂钩,以责权利对等激发企业经营活力。
晋煤集团董事长李鸿双表示,晋煤集团对“契约化”试点企业实行目标倒逼、授权搞活、任期经营、重奖重罚,通过实施权力下放,促进试点企业自主灵活经营、资本及资产结构优化、盈利能力明显提升,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逐步建立。
作为试点企业,晋煤集团晋开化工公司董事长刘海山认为,通过契约化管理,企业经营权力得到全面下放,为各项经营松了绑,节约了时间、提高了效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