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库企业需满足经营状况良好、自主创新能力强、产品市场前景好、管理水平高等几项基本条件,由各市根据本市装备产业实际,重点推荐《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(2018-2025年)》确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、海洋工程及高技术船舶、轨道交通、智能制造、航空航天、高档数控机床与机器人、节能环保、新能源装备、高档仪器设备、高性能医疗设备十大新兴高端装备,及汽车、石油化工装备、农机装备等我省传统优势装备骨干企业。此外,各市还可推荐主导产品属于新兴产业、技术先进、市场前景好、省内独家或空白、仍处于产业化初期、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。省工信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领军(培育)企业进行遴选,公示后,择优纳入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军(培育)企业库,并向社会公布。
入库企业享受“直通车”服务,重点包括高端装备产业扶持政策咨询服务、创新平台建设、重大科研项目、对外合作交流对接、高端人才引进、重大项目融资对接、高端装备产业基金合作、重大问题协调等。据介绍,我省对入库企业实施动态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