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1/3以上并简化审批,为市场主体减负。在国新办9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,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田世宏进行了解读。
田世宏介绍,这次改革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:
一是大幅压减许可证管理目录。改革取消了14类产品,推动其中部分产品转认证,下放了4类产品由省级部门实施,取消幅度达37%。
二是全面推动“一企一证”改革。对继续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,按照“一企一证”的要求发证。凡是跨类别生产的企业,新申请许可证时,一并审查颁发一张证书;换发许可证时,将多种类别产品的许可合并到一张证书上。
三是着力调整产品检验和现场审查两个关键环节。在全国范围内,将发证前产品检验,改为由企业在申请时提交符合要求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,这样也是节省时间,保证快速地发证书。除危险化学品外,对省级部门管理的产品实行后置现场审查,企业提交申请和产品检验报告,并作出保障质量安全承诺后,经形式审查合格即可取证,之后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现场审查。
四是加大证后监管力度。对通过简化程序取证的企业,加强企业“一单一书一照一报告”(即申请许可证需提交的申请单、承诺书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报告)承诺公示,加强后置现场审查;对虚假承诺、不符合要求的,一律撤销生产许可证;加强信用监管,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,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。
田世宏说,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,是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推进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的必然要求,也是加快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的重大措施之一。
近年来,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,对生产许可证制度做了大量调整,许可的产品类别已从最高487类,缩减到这次改革前的38类。在前期改革基础上,着力压减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、着力简化审批程序,营造更加公开透明便利的准入环境,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。
如何保障改革措施的落地?田世宏表示,一是尽快落实国务院要求,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好相关改革工作,同时也采取多种形式,向企业、消费者、社会做好有关的技术标准、政策措施的解读宣贯。二是稳妥实施转认证管理有关工作,做好生产许可证管理与认证管理制度的衔接。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。对取消许可证管理的产品,加大监督抽查力度、扩大抽查覆盖面。对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取证的企业,加强对企业承诺公示、后置现场审查和获证企业信用的监管。